作者 : 发布 : 2021-05-18 16:57:18 阅读 : 4162次 标签 : 行业热讯.
亲爱的帮友们:
很快啊,又到年底了。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全球,170多万人被带离世界,更多的生命还在消逝,我们痛心的同时,更学会了珍惜和感恩。
这一年,我们让世界见识到了中国人民的团结一致,这一年,我们被无数无私奉献的一线“战士”感动,这一年,我们意识到再大的困难,只要同心协力,一定能安然度过。
就像我们的帮友,用爱凝聚在一起,报团取暖,互为考虑,再大的风雨也一起扛过。转眼,5年了,5年来,我们初心不改,累计互助1403位帮友,共捐出8900多万互助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壮举!
为使帮友们得到更经济实惠的健康保障,平台一直在优化升级,今年,我们收到诸多帮友的反馈和建议,通过倾听大家的心声,我们将从产品内容、互助范围以及规则等方面进行改进,给大家一个更高性价比的服务方案,让会员的每一分钱落在实处,帮到真正需要的人。
经过会员代表们的最新研讨和表决,计划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对平台现有互助计划进行优化升级。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公示内容,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
1、取消少儿手足口病权益
由于少儿手足口病费用较低、治愈率极高,近两年来未发生互助案例,经会员建议,平台决定取消少儿手足口病权益。
会员在2021年1月1日前确诊并在2021年7月1日前申请仍然予以互助,2021年1月1日之后确诊的会员平台将不予受理。
2、特定疾病由77种升级为100种,新增的23种疾病名称如下:
3、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升级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原制定的重疾定义已经不太符合现有医疗手段,参考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平台决定将与之对应的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疾病定义与保险行业发布的疾病定义完全一致。详细内容请见计划章程。
升级后28种重大疾病名称如下:
升级后3种特定疾病名称如下:
4、分摊规则调整
本平台综合了近三年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实际申请并获得互助金的互助会员40周岁以上人数占比为69%,互助金额占比为71%,与原有的分摊系数不匹配,现决定将均摊系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的均摊系数及单例最高均摊金额如下表: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后执行。
现决定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2021年的年度分摊上限为20元,其他系数会员的分摊上限为对应倍数的金额。
调整后的各年龄段互助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如下表所示:
5、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参考2020年最火爆的惠民保商业医疗保险中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特别约定,将关于 “加入互助计划5年以上的会员,发生互助事件,申请互助金时,免调查加入互助计划前的医疗记录,仅调查核实加入互助计划后发生的医疗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我们将升级为: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罹患一种或多种以下六类既往症的会员可加入本计划,但因此既往症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互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计划不予互助,具体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2)肝肾疾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珠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仓;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红斑狼疮;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障碍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6)本计划中211种疾病中除上述5类以外的其他疾病。
以上六类既往症的会员也可加入本计划。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含)内,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本计划不予互助;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后,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本计划按照以下最高互助金额及互助比例进行给付:
A.最高互助金金额:加入第6年为正常会员对应年龄最高互助金额的30%,且每增加1年,给付的互助金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B.互助金给付比例
加入第6年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30%,且每增加1年,互助金给付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多次申请互助金的会员若跨年度申请,则仍按照互助事件发生时的比例进行给付。
例如:张先生加入之前患高血压3级,加入五年内未罹患互助计划范围内疾病,第七年38周岁时患肺癌,实际花费为40万,社保报销20万。
则张先生可拿到互助金:
张先生最高互助金金额为:50万×35%=17.5万
张先生实际可拿到互助金为:(40万-20万)×35%=7万元
那么张先生互助金剩余额度为:17.5-7=10.5万元
张先生在本次互助后五年之内仍然可以35%的比例申请互助金,直到满五年或互助额度用完。
6、关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别约定
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会员就诊按60%的比例给付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互助金。
所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各省及所辖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参保人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保险等政府举办的保险。
二、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
(1)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与入门版同步升级至211种
(2)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与入门版同步升级,升级后的疾病定义与保险行业的疾病定义完全一致
(3)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权益的重大疾病定义与第二次恶性肿瘤的定义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4)211种疾病的最高互助金、第二次恶性肿瘤的最高互助金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5)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6)关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别约定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三、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
1、恶性肿瘤定义升级为恶性肿瘤-重度
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中关于恶性肿瘤的定义升级为恶性肿瘤-重度,
与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一致。
2、取消低度恶性肿瘤权益
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由于低度恶性肿瘤费用较低、治愈率极高,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更新后疾病种类为211种,已覆盖低度恶性肿瘤权益且最高互助金额为10万元,若有需求且符合相关健康要求的会员建议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
3、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参考2020年最火爆的惠民保商业医疗保险中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特别约定,将关于 “加入互助计划5年以上的会员,发生互助事件,申请互助金时,免调查加入互助计划前的医疗记录,仅调查核实加入互助计划后发生的医疗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我们将升级为: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患有或曾患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或已存在此类疾病的明显症状,因此既往症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互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计划不予互助。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罹患一种或多种以下五类既往症的会员可加入本计划,具体疾病如下:
(1)肝肾疾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2)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珠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3)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4)其他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仓;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红斑狼疮;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障碍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5)211种疾病中除上述4类及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以外的其他疾病。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含)内,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本计划不予互助;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后,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本计划按照以下最高互助金额及互助比例进行给付:
①最高互助金金额:
加入第6年为正常会员对应年龄最高互助金额的30%,且每增加1年,给付的互助金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② 互助金给付比例
加入第6年开始为最高互助金给付比例的100%。
4、分摊规则及最高互助金金额调整
均摊系数及单次最高均摊金额、年度分摊上限及最高互助金金额的调整与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同步调整。
不同年龄段均摊系数及单例最高均摊金额如下表: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后执行。
现决定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2021年的年度分摊上限为20元,其他系数会员的分摊上限为对应倍数的金额。调整后的各年龄段互助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如下表所示:
四、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
1、增加猝死互助金权益
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猝死,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会为其发起互助。
猝死定义
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但会员由于下列疾病或因下列任一情形所导致的猝死,不在本计划互助范围之内:
.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的行为;
.化学污染;
.计划生效日前会员已罹患的、已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的疾病,或在计划生效日前经主治医生诊断或被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的疾病。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因猝死导致的身故互助金和臻爱津贴权益的独立观察期为30天。
2、身故互助金最高互助金调整
疾病身故、法定传染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的身故互助金最高互助金额加入第一年为5000元,之后每年增加5000元,最高为40,000元;本计划的身故互助金以及邀请增额、累计分摊三者之和给付最高不超过4万元。
本互助权益自会员加入之日起计算。
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互助事件按照原计划章程规则执行。
如会员在2020年4月1日加入本计划:
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发生的互助事件,本项互助权益的最高互助金额为5000元。
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发生的互助事件,本项互助权益的最高互助金额为10,000 元,以此类推。
3、关于身故互助金特别约定
对于不完全符合四类互助金给付条件的,但是不在章程中“5.3下列情形不予互助”内,疾病身故、法定传染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的身故互助金、臻爱津贴互助金按照对应最高互助金的50%给付。
4、分摊规则调整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
现决定2021年的会员分摊上限为20元。
五
综合意外互助计划
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猝死权益调整到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中。
升级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和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余额入门版与标准版共用。
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权益升级到最高30万,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权益升级到最高211万。
本次计划升级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